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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评出2021年中国资本市场十大新闻(九)

来源:金融时报

发布日期:2022-02-14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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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市场推出人民币对印尼卢比区域交易 金融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再出实招

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与印度尼西亚银行中印尼本币结算合作框架安排,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于2021年9月6日同步推出人民币对印尼卢比区域交易。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直接交易的“一带一路”货币对进一步扩展至17个。推出4个月以来,人民币对印尼卢比区域交易累计成交10.5亿元人民币(约合2.3万亿印尼卢比,数据截至2021年12月末),增进了市场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功能,有效帮助企业降低了汇兑成本,更好地推动了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

此次推出人民币对印尼卢比区域交易的过程中,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指导下,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挥了枢纽作用,与人民银行杭州中支通力合作,协调印尼、境内中外资等多方机构,既遵循了当前外汇管理政策原则,又实现了业务创新突破:一是引入两国央行认定的特许交叉货币做市商,实现中印尼流动性的连通和跨境资金清算;二是首次在区域交易中支持衍生品,实现外汇产品全覆盖,满足汇率风险管理需求;三是引入多家境外主体参与交易,20家参与机构中有12家是印尼当地银行,提升了我国对外开放水平。

点评

杨瑞琪(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环球金融部主管)

回顾2021年,“一带一路”建设为中国、东盟国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国家,乃至全球经济增长带来新的活力。中国人民银行和印度尼西亚银行积极抓住历史机遇,经过一年的双边磋商,于2021年9月6日正式启动中印尼本币结算合作框架(LCS),即鼓励中国和印尼的双边贸易多用人民币或者印尼卢比结算。

在此框架下,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人民币对印尼卢比(CNY/IDR)区域交易。有8家中国境内银行和12家印尼境内银行获两国央行批准,成为人民币对印尼卢比特许交叉货币做市商(ACCD)。获批银行可以在LCS框架下,为中国及印尼的双边经贸及投资提供人民币对印尼卢比即期、远期外汇风险对冲及外汇掉期和货币互换服务。该举措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着力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重要成果,对于夯实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发展互利共赢的经贸伙伴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人民币对印尼卢比区域外汇市场直接交易的形成,是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中国外汇交易中心(CFETS)组织、多家银行协同合作的成果,并有多项创新。印尼本土的银行和中国境内的银行在CFETS平台达成银行间交易,同时,印尼卢比不需要离开印尼,在其国内直接达成清算,这是一项创新。中国和印尼的企业可以在两国各自开立印尼卢比和人民币SNA账户,此举既满足了印尼卢比监管要求,也达到了简化外汇风险对冲手续、降低企业成本的目的。

近年来,中国和印尼的双边贸易增长较快,但其中使用人民币或者印尼卢比本币结算市场份额有待提高,所以,人民币对印尼卢比双边本币结算市场前景广阔。同时,人民币对印尼卢比本币结算合作框架的成功,也为人民币与其他国家货币的双边本币结算,作出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总之,人民币对印尼卢比区域交易,将进一步促进人民币与印尼卢比在两国贸易和投资结算中的使用,进一步带动人民币与东盟国家货币和RCEP国家货币的良性互动,有力促进区域货币融通,有效帮助实体经济和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和汇兑成本,缩减外汇风险对冲的流程和时间,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作出贡献。值得注意的是,RCEP已于2022年1月生效,中国将推进与更多国家的双边自贸协定谈判,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此,中国也将继续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扩大人民币、东南亚国家货币及RCEP国家货币在双边贸易、国际结算、直接投资、跨境融资中的使用。